联合国人权公约在中国刑事检察改革中的贯彻实施
中国的刑事检察制度改革,始终将维护司法公正、加强人权保障作为重要价值目标。近年来推出的一系列刑事检察改革举措,体现了联合国人权公约关于禁止酷刑、保障人身自由与生命权和诉讼权利等的基本精神和原则要求。指出联合国人权公约在中国刑事检察改革中的贯彻实施,应改革和完善对刑讯逼供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监督制度,增强遏制酷刑的职能作用;改革和完善审查逮捕和防止、纠正超期羁押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公民人身自由的法律保障;改革和完善办理死刑案件的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对公民生命权的法律保障。
刑事检察制度 人权保护 体制改革 立法完善 联合国人权公约 中国法律
Wan Chun 万春 Zhang Anping 张安平
Deputy director of the Judiciary Reform Bureau and of the Investigation Control Section of Supreme P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办公室 Division Chief of the Judiciary Reform Bureau of Supreme People”s Procuratorate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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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370
2007-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