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国际刑事法院
鉴于腐败造成的严重后果,如果公务员参与腐败并因此对公民滥用职权,该公民的由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就受到了侵犯。相应地,公民应该能够通过民事或刑事手段来纠正这种侵权行为。因此,有关反腐败的国际标准呼之欲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所建立的反腐败机制,在某种程度上有助于帮助国际刑事法院杜绝腐败的侵袭。
腐败犯罪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国际刑事法院
Sang-Hyun Song 宋相现 邱陵
Judg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国际刑事法院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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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671
2007-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