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机制及其国内施行方略研究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实施机制包括以下形式:公约缔约国会议;缔约国之间关于腐败方式和趋势的信息交流;同有关国际和区域组织和机制及非政府组织开展合作;定期审查缔约国对《公约》的实施情况;就有关缔约国实施《公约》提供“技术援助”或建议;由联合国秘书长提供的秘书处服务;缔约国应采取的立法和行政措施。提出了在缔约国国内的施行方略,包括设置专门的《公约》实施机构;整合施行《公约》的法律体系;培训实施《公约》的专门人才,构建施行《公约》的廉政法制平台。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机制 缔约国 廉政法制平台
Qu Xuewu 屈学武
Researcher of Legal Science Research Institute and director of Criminal Law Laboratory of Chinese Ac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784-794
2007-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