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刑事诉讼中权力的和谐化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作为一项宏大系统工程,涵盖我国社会各个领域和层面的改革与完善。而刑事诉讼是国家权力运作和化解社会冲突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场域,因此,”和谐社会”必定成为我国当下刑事诉讼中各项制度建设的基本语境。本文拟对刑事诉讼机制的核心结构要素即运作于刑事诉讼中的国家权力的和谐化进行初步探讨,以期抛砖引玉并有益于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理论的进一步繁荣与发展。

刑事诉讼 制度建设 国家权力 和谐化

卞建林 田心则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

兰州

中文

17-21

2007-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