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控辩平衡原理下的被追诉人权利研究

  无庸置疑,融合了世界各国智慧与共识的联合国相关人权公约确立了被追诉人应享有的诉讼权利最低限度标准。以这些标准为参考,我国现行立法所赋予的被追诉人权利,明显存在不小的差距。造成这些差距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在笔者看来,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是”控辩平衡”思想在我国的缺失。起源于英美法系国家的”控辩平衡”思想,因其本身迎合了规范权力行使、保障人权的时代潮流,现已成为世界大多数国家和联合国司法文件中一项具有普遍意义的指导原则。基于目前我国刑事诉讼中控辩严重失衡的现状,笔者提出了控辩平衡应成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的建议。同样,对被追诉人诉讼权利的研究,除了以人权保障作为宏观的指导思想外,还应以控辩平衡作为具体的指导原则,即以实现控辩平衡为目的或追求,来确立和完善我国刑事诉讼中被追诉人的基本权利。

刑事诉讼 被追诉人 权利保障 控辩平衡

王圣扬 陆春镁

安徽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

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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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9

2007-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