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刑事诉讼中不容忽视的功能--交流机制与说服功能

  法律的功能是为社会运行设置一个框架,而刑事诉讼法即为国家的刑事诉讼活动设立框架。在此意义上,诉讼程序法即为诉讼结构法。结构决定功能。通过介绍交流——说理机制的理论基础,指明交流——说理机制的前提是双方主体的交流互动,其本质在于权利与权力证明自己正当性的过程,并对交流——说理机制制度实践从辩诉交易制度和审判程序两方面进行了探讨。同时强调了观念改革必须通过积极主动推进而不是消极被动地等待其自然演进,基于此,观念体系的理性建构与积极引导比自生自发的秩序生成更为重要。

刑事诉讼 司法改革 观念体系 交流机制 说服功能

石浩旭 李长江

江西九江学院法学系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

兰州

中文

64-67

2007-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