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程序人权与其在刑事诉讼中的程序保障
对法定人权的理解,只有通过程序化保障才有可能承担起实现人的权利的使命,维护和体现实有权利及其文明程度,去昭示程序的正当性,使之人的权利的保障成为现实的可能,并指出程序性人权是现代人权理论的发展,探讨了程序人权与政治文明之间的关系,同时对刑事诉讼中的人权程序保障从证据收集、对规避或违反程序行为进行严格程序制裁以及对于重大事件追究行政处罚等三个方面分别进行了阐述。
刑事诉讼 法定人权 政治文明 程序保障
宋世杰
湘潭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兰州
中文
109-112,116
2007-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