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主义视野下的诉讼权利本位观
通过探讨诉讼权力与诉讼权利之间的关系,指出诉讼权利被认为是诉讼权力赐予的,诉讼权力在诉讼中占据主导的地位,对诉讼权利缺少观念上的重视和坚实的制度及实践保障,诉讼权力滥用现象普遍,诉讼权力漠视、不适当地干预、侵犯诉讼权利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对在刑事诉讼中以诉讼权利为本位的制度完善从权利话语的表达、诉讼权利保障的具体规定以及加强对被害人的保护等方面分别进行了阐述。
刑事诉讼 诉讼权力 诉讼权利 人本主义
李麒 杨景琳
山西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兰州
中文
134-138
2007-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