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和谐视野下的公诉理念

  诉讼是充满冲突和解决冲突的过程,这些冲突包括国家与公民之间、社会与社会成员之间、社会成员之间的冲突。公诉权作为国家公权力,承担着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任务,是国家用以化解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公诉权以国家权力介入诉讼,具有维护社会秩序、节约社会资源、实现社会理性、实现社会正义等价值。树立一种对社会和谐的实现起推动、促进和保障作用的公诉理念,是公诉权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发挥应有作用的思想基础。

公诉权 和谐社会 国家权力 权利保障

马秀卿 刘根菊

中国政法大学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

兰州

中文

264-267,279

2007-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