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未成年案件的管辖范围

  近年来,来成年人罪错日益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本文拟就案件管辖范围问题进行探讨,必须根据未成年罪错的特点予以必要的调整。少年刑事司法制度不同于一般传统意义上的司法制度,不能仅仅满足于犯罪追究型的司法制度,还要增加犯罪预防型的内容。

未成年案件 少年刑事司法制度 管辖范围

张栋 王永杰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 华东政法大学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

兰州

中文

317-320

2007-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