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法院直接改判罪名研究:中国的问题与域外的启示
在上诉审过程中,当上诉法院发现一审判决适用罪名有误时,上诉法院应否直接对该罪名进行改判呢,这一问题在我国尚未引起注意,在有关法官应否变更罪名的讨论中,我国几乎所有的讨论都仅集中于一审法院应否变更指控罪名的问题,而对于上诉法院直接改判罪名的问题,则被完全忽视。虽然一审与上诉审在诉审关系、审判原理等上并无实质差异,但两者之间还是在审判功能、审判程序的具体要求等上存在明显不同,因此,两级法院在应否直接变更罪名问题上,既有相似之处,又不完全相同。分析了我国上诉法院直接改判罪名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探讨了域外上诉法院直接改判罪名的做法及启示,同时对我国上诉法院直接改判罪名的改革进行了概述。
上诉法院 一审判决 罪名改判
杨杰辉
宁波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兰州
中文
371-374,379
2007-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