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我国刑事救济程序的改革对策

  我国目前的刑事救济程序在人权保护及权力制衡上存在根本性的立法失当,必须从诉讼理念及具体制度上进行深入改革。只有对我国现行的刑事救济程序进行脱胎换骨式改造,才能从根本上扭转我国刑事诉讼人权保护不力的状况,才能使我国宪法中的人权保护条款不至于流于形式。

刑事救济程序 人权保护 司法改革

刘磊

苏州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

兰州

中文

675-679

2007-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