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改革和完善职务犯罪侦查监督机制,促进社会和谐

  职务犯罪侦查监督机制既指宏观的体制,也包括微观的工作方法,既包括静态的制度,也包括动态的运行机制。职务犯罪侦查监督机制有内部制约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之别。内部制约机制是指检察机关内部的制约机制,既包括同一检察机关内部各职能部门对职务犯罪侦查的制约,也包括上下级检察院之间就职务犯罪侦查的制约。外部监督机制是指检察机关之外的其他机关、部门、社会团体以及人民群众的监督。改革和完善我国职务犯罪侦查监督机制的目标应当是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职务犯罪侦查监督机制,即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而创立的既具有中国特色,义符合世界司法发展潮流和趋势的,科学、公正、高效的现代职务犯罪侦查监督机制。

检查机关 职务犯罪侦查 监督机制 立法完善 工作机制

姚志清 张少林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200070

国内会议

第八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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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98

2007-05-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