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和谐检察视野下的刑事和解制度再探讨

  对于刑事和解制度的意义,法学界的许多专家从不同的角度加以论述,提出了诸多有益的见解和积极的主张;但笔者学习、研读认为,同仁们大多认为刑事和解以其对被害人、加害人及公共利益的全面保护为基本蕴含,旨在弥补传统刑事司法制度对被害人利益的关照不足,在刑事司法的宏观系统内促进被害人、加害人及公共利益保护的价值平衡,促进刑事司法的整体公正性,符合当前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等等。但笔者认为从刑事和解制度的内涵体现、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及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协调性三方面探讨和挖掘构建刑事和解制度的意义更有利于此制度的理解和运用。

刑事和解制度 和谐社会 刑事政策 法律适用

孙宝民 吴春波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150090

国内会议

第八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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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33

2007-05-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