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构建和谐社会角度看“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处理小数额盗窃案中的运用
本文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考察,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实践如何既充分实现其保障社会秩序的强制型,同时又实现刑事法的补充性和最后保障性的统一,从而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并以房山区人民检察院2004年涉案金额1000-2000元的盗窃犯罪(简称为小数额盗窃案)为切入点,展开对此问题的探讨。
检察机关 小数额盗窃案件 刑事政策 司法实践 社会秩序
张笑英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
国内会议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和谐社会——以检察实践为主要视角”理论研讨会
北京
中文
307-313
2006-1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