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与环境法制发展问题研究
“十一五”规划把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概括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然而,面对我国农村严重的环境问题,现行的环境法制却多有无奈,针对我国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缺位、环境执法问题突出及农民参与环保的意识低下等情况,文章提出了完善环境法制推动新农村建设的若干建议。
农村建设 环境保护 司法制度 管理体系
于彦梅 汪贤强
河北科技大学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352-355
2009-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