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中国的崛起与自由主义国际经济法律体制--以WTO为中心的分析

  在国际经济法律领域,无论是“中国威胁论”,还是“中国责任论”,或者是其他论调,均与西方国家对中国的发展水平和经济体制存在异议乃至恶意解读密切相关;而这两个因素对判别中国在现行自由主义国际经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身份又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因此,对于西方国家的这些论调,中国应在准确把握其实质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方略加以应对:首先,对于涉及中国在自由主义国际经济法律体制内主体身份的权利义务问题,应采取务实的“个案”方式加以处理;其次,中国可以有效地利用自己的有关混合身份,在国际经济法律活动中扮演南北双方之间“桥梁”和“纽带”的角色。

中国经济 国际经济法 自由主义 法律地位

徐崇利

厦门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WTO法与中国论坛暨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2008年年会

福州

中文

322-335

2008-1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