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现象与涵摄:契合视野下的服务型政府与国际经济行政法

  本文指出服务型政府是指秉承社会法治理念,通过提供公共物品以经济有序、社会公正、权利保障、环境保护为目标,以公民为本位,以法律秩序为保障,以服务社会为主要功能的诚实守信的现代政府类型。国际经济行政法是调整跨国经济行政关系的国际、国内公法规范的总和。本文论证了下述基本命题:服务型政府与国际经济行政法的契合关系具体表现为两者具有人权保障的共享终极价值、诚实信用的共守行为准则和公共服务的共同基本功能。

服务型政府 国际经济行政法 法治建设 人权保障

朱淑娣

复旦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8年年会

贵阳

中文

283-290

2008-09-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