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行政决策中公众参与机制的设计

  行政决策中公众参与机制的设计非常复杂,涉及参与方式、参与者的选择和参与强度等多维度的问题。按照参与强度由弱到强的顺序,公众参与方式主要有书面评论、听证会和咨询委员会三种。其中,听证会和咨询委员会这两种参与方式都会涉及“谁有权参与”的问题。一般来讲,参与者的选择应遵循“均衡性”的原则,应涵盖利害关系人、专家和行政机关官员三方面的人员。同时,按照“审慎性民主”的要求,公众意见在行政决策过程中大多仅起到咨询、参考的作用,行政机关必须考虑公众意见,并在最终决策时说明采纳或不采纳公众意见的理由,但决定权仍属于行政机关。本文将结合公众参与机制在运行过程中遭遇的难题和受到的质疑,就公众参与的方式、参与者的选择以及公众参与的强度等问题进行分析论证,以期对中国公众参与机制的完善有所裨益。

行政决策 公众参与 机制设计 运行管理

马英娟

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8年年会

贵阳

中文

435-441

2008-09-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