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新“福利”--英国公用事业领域对弱势和低收入群体的供应保障

  对于公民而言,获得公用事业基本服务的权利,除了包括获得一个合理、非歧视、价格上负担得起的服务之外,保障负担能力有缺陷的公民能够获得一个最低程度的供应,并且不会承担一个不合理的成本负担,也是权利所包含的应有之义。本文论述了在弱势消费者的最低供应保障上,英国政府通过政府专项补贴、节能效率标准、针对特殊群体的倾斜政策、供水基本保障线以及水公益信托、激励供应企业的参与等方式,对能源贫困和水贫困展开了行之有效的社会行动计划。

公用事业 弱势群体 社会福利 法律保障 英国

骆梅英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8年年会

贵阳

中文

772-780

2008-09-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