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法官素质现状考察
中国法制建设三十年来取得了不菲成就,法官素质的发展变化从微观角度上对此做出了佐证。法官素质是指法官的审判能力或资格。二元标准是法官素质职业标准与法官职业外部评价标准的简称。“职业标准”是指法官职业本身对法官素质的认识标准。法官职业标准基于法官职业内部视角,也可称为内在标准。“法官职业外部评价标准”是法官职业以外的人对法官素质的评价标准,因其视角基于法官职业之外,也可称为外部标准。在二元标准下,我们可以发现法官素质问题在当代中国的独特性与复杂性,同时也昭示了中国当下进行的法制建设所具有的独特性与复杂性,这也预示着法治在中国的实现仍需假以时日,不会一蹴而就。
法官素质 法制建设 评价标准 立法完善
陈洪涛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26-37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