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从结构主义视角看相对优势地位的滥用

  相对优势地位滥用理论以“依赖性”为核心概念,要求被依赖的企业不能因为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而免除交易的义务。这一理论明显和反垄断法的SCP范式相冲突。尽管早期的SCP范式强调结构、行为和绩效之间的单向决定关系存在明显不足,但是,随着该范式的不断完善,结构成为行为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此时,一个行为要构成对市场竞争的损害,必须有一定的市场集中度、市场进入障碍等作为前提。因此,在以结构为分析基础的反垄断法中,相对优势地位滥用理论的应用不仅会造成理论适用上的冲突,而且针对具体案例的处理时也会忽略已经存在的理论工具。

反垄断法 相对优势地位 滥用理论 结构主义 法律适用

李剑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国内会议

第二届中国法学博士后论坛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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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361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