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微软案对中国反垄断立法的影响
微软同样的行为,在大西洋两岸却受到了完全不同的对待,这为我国信息产业的反垄断立法带来了诸多启示:从指导原则上,既要注重反垄断法的公共政策属性,为未来灵活执法留下足够大的空间,也要平衡知识产权“头脑国”与“躯干国”,以反垄断法扼制信息产业知识产权的滥用;对具体法律条文,还须细化技术动态市场下的反垄断标准。
反垄断法 信息产业 知识产权 立法完善
吴玉岭
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374-384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