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通往西部社会和谐之路--符合人性的法治观

  和谐社会是党提出的又一伟大构想,和谐社会既是法治社会也是人性化的社会。良法至上乃真法治,客观人性乃真人性。法治为和谐提供了诸多价值评判标准,人性关怀是和谐的内在要义。人性精神和法治理念是构建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要素,树立人性法治观是我国西部地区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经之路。

西部地区 法治建设 人文精神 和谐社会

陈兴华 李键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第三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

兰州

中文

127-134

2008-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