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教师课程知识发展途径
《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实验)》的实施,使信息技术教师课程知识的重要性突显出来,信息技术教师只有不断地发展课程知识,才能充分行使新课标赋予他们的课程决策权利,保证信息技术课程实施的成效。由于信息技术课程本身与其他学科课程相比,无论从发展历史,还是从价值取向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性,信息技术教师的课程知识除了具有一般课程知识的共性之外,还具有一些不同的特点。所以,信息技术教师课程知识的发展需要一个长期的、不断摸索和积累的过程。信息技术教师可以获得课程知识的来源很多,可以通过在职培训、有组织的专业活动、和同事及同行间的交流、教学研究和教学反思等多种具体途径,来有效地掌握所需的课程知识。
《信息技术》课程 教师培训 课程知识
李岩 解月光 唐文和
哈尔滨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25;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吉林长春130024 东北师范大学软件学院,吉林长春130117 吉林师范大学教育技术与传播学院,吉林四平136000
国内会议
山东日照
中文
321-326
2008-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