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 (七)》偷税罪及相关罪名再研究
2008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七)》),其中的第3条对“偷税罪”进行了全面修订。应当说,此次刑法修订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立法政策,无论在罪征上还是法定刑上均较修改前要好了许多。但修改后的罪名至今没有公布,尤其是修订后的刑法第201条同第202条及第203条因罪名表述上引起的冲突更加明显,故本文在全面分析修订后刑法第201条的基础上,重点梳理和辨析与之相关的涉税罪名。
偷税罪 法律适用 立法完善 刑法修正案
李晓明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国内会议
昆明
中文
1096-1104
2009-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