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七)》第3条之解读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七)》)。作为我国刑事法领域的一项重要立法,《刑法修正案(七)》对我国刑法典的十余个条文进行了修改、补充。其中,对刑法典第201条(偷税罪)的修改、补充尤其受各界关注。本文拟对偷税罪的立法演变以及《刑法修正案(七)》第3条规定所涉及的主要内容进行了简要评价。
偷税罪 立法模式 犯罪构成 刑法修正案
潘家永 徐东晖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国内会议
昆明
中文
1137-1144
2009-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