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社会的刑法保障--《刑法修正案(七)》第7条之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七)》)于2009年2月28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此次刑法修改的内容主要包括了贪污贿赂、市场经济发展重要领域、公民权益保护等,是国家继《刑法修正案(六)》之后对刑法的又一次重大修改。其中第7条关于侵犯个人信息安全犯罪的规定,既是当前处于信息转型时期的我国社会的实际需要,也是刑法价值理念回归的重要体现。文章分析侵犯个人信息安全罪的立法背景、立法价值,并对该条款的设置进行了评判。
侵犯个人信息罪 价值理念 立法模式 刑法修正案
李凤梅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昆明
中文
1273-1280
2009-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