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若干问题研究
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七)》)。该项法律文件第7条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标志着此前备受社会关注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正式纳入刑法视野。然而,就在我们为公民权利的刑法保护范围扩大而欢呼雀跃的同时,我们又不得不承认,在相关非刑事法律和措施尚未配套的条件下,如何理解和适用刑法条文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如果无法解决,该条的权利宣示意义恐怕远大于权利的实际保障效果,文章就如何确定个人信息的范围和判断侵害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侵犯行为的具体类型三大问题进行了分析。
侵犯个人信息罪 犯罪构成 法律适用 侵害行为 刑法修正案
唐稷尧 王燕莉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昆明
中文
1320-1326
2009-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