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关于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体系性思考--以《刑法修正案(七)》的颁行为视角

  在当代社会,信息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可以带来巨大的利益。个人信息是信息资源中非常特殊的一部分,因为它不仅是一种资源,还与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社会管理秩序等密切相关。基于商业利益对个人信息的疯狂追逐,使得个人信息遭到不当收集、恶意使用的现象屡见不鲜,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性以及由此引发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各种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在这样的背景下,《刑法修正案(七)》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纳入刑法保护的范围,可以说这是刑法顺应时代发展变化的重要调整,也引发我们对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体系作进一步的深入思考。

侵犯个人信息罪 刑法属性 法律保护 立法完善

田向红 鞠佳佳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

昆明

中文

1363-1368

2009-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