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刑法修正案(七)》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法活动罪之解析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刑法修正案(七)》第8条将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进行了入罪化处理。尽管刑法修正案已经将此种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但由于该罪的行为性质、行为方式、行为对象等的复杂性,使得刑法理论中的诸多问题在该罪中都有所体现。基于此,文章对该罪的一些典型问题进行了研究,以便在理论上全面理解本罪,在司法实践中准确运用本罪。

违反治安管理罪 组织行为 未成年人 法律解释 犯罪构成

王强军

南开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

昆明

中文

1419-1425

2009-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