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影响力贿赂犯罪研究--以《刑法修正案(七)》第13条为视角

  在我国社会转型期,贿赂犯罪出现了新的形式,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间接受贿。越来越多的国家工作人员身边的人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或者形成的影响力,甚而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自己从中索取或者收受财物。文章针对这些行为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提出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惩腐败行为,这些贿赂犯罪中出现的新的模式,应当在刑法中有所规制的做法。

贿赂罪 犯罪构成 立法完善 刑法修正案

薛洁松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

昆明

中文

1587-1594

2009-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