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严相济:贿赂犯罪立法推进的理性路径--以《刑法修正案(七)》为视角
公职人员贿赂犯罪是各种腐败现象中的极端形态之一,当前我国贿赂犯罪立法与反腐败形势不相适应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新《刑法》颁行以来,为进一步遏制贿赂犯罪,最高立法机关和最高司法机关不断修改完善贿赂犯罪的法律规则体系,严密法网,为深入推进反腐败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七)》),修改和完善了有关受贿犯罪的规定。笔者从解读(刑法修正案(七)》有关条文对受贿犯罪构成的立法变化,分析法律规则演变所展现的立法趋势,并针对贿路犯罪立法的不足之处,提出进一步深化、完善的建议。
贿赂罪 犯罪构成 法律适用 立法完善
倪集华 刘永贵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
国内会议
昆明
中文
1607-1615
2009-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