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中国死刑60年:回顾与展望

  中国地域辽阔,古代交通很不发达,但古代的皇帝常常”亲鞫狱案”,实行言词审理,而后才定”生杀”。无论死刑立即执行,抑或缓期执行,都必须报请中央司法机关复核,然后由最高统治者进行核准。这套完整的死刑复核制度确立于北魏,定型于隋唐,完善于明清,成为我国一项重要的历史和文化传统。本文论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死刑政策和死刑立法方面,有创新,也有波折。虽然曾经走过一段弯路,并先后经历了不同的几个发展阶段,但总体而言,开放、进步、人道、死刑限缩,是我国死刑发展的总体方向和大趋势。

死刑 历史演变 发展阶段 法治建设

颜九红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

昆明

中文

166-174

2009-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