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制度的瑕疵与完善
死缓作为对死刑犯人暂缓处决的制度,有的称之为”死刑登记”,有的名日:”缓决”。然而,以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为考量,死缓制度相关条款却并未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原因在于死缓制度在立法层面存在重大瑕疵,相关条款还亟待我们来完善。本文探讨了死缓制度的前提条件逻辑性的匮缺与纠正,实质性条件内涵的模糊性与修正,以及死缓犯走向条件的科学性缺乏与补正。
死缓制度 立法完善 实质性条件 科学体系
高长富
吉首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昆明
中文
321-325
2009-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