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死缓制度的缺陷和完善

  死缓制度设立伊始就具有重要的限制适用死刑的意义,由于死刑的限制适用是刑罚宽缓、文明的重要标志,因此死缓制度一经创立就受到了广泛的好评。然而,现行死缓制度仍然存在一系列的缺陷,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并加以完善。本文提出死缓限制适用死刑的功能有待加强,死缓适用对象的降格问题亟须纠正,并探讨了死缓执行中的处理标准以及区分问题,和死缓适用条件及执行制度的完善。

死缓制度 立法完善 适用条件 降格问题

王成全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

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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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363

2009-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