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死缓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

  死缓制度是我国独创的一项刑罚制度。死缓制度的确立,是我国贯彻”少杀、慎杀”刑事政策的具体体现,它的适用有效保障人权,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是一项行之有效的刑罚制度。尽管死缓制度有其不可替代的许多特点,但毋庸讳言,经过几十年的司法实践的检验,也暴露出死缓制度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本文分析了我国死缓制度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并对其中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总之,笔者认为,我国现行的死缓制度还存在一些缺陷,需要进一步放宽死缓的适用条件,适当延长考验期限并区别情况确定考验期,还需要适当调整有期徒刑的刑期,使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与死缓考验期满后的处理之间有所区别,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出刑法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死缓制度 立法完善 适用条件 法律地位

薛满果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刑法教研室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

昆明

中文

364-369

2009-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