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死缓犯变更处理中的几个问题
死缓是暂缓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对于死缓犯应根据其在缓期执行期间的表现不同作不同的处理:或者执行死刑,或者减刑。但由于法律规定的概括性和实践中的复杂性,对死缓犯作出处理时还有一系列争议问题。鉴于此,本文探讨了对死缓犯核准执行死刑的条件、对死缓犯减刑的条件、关于既有故意犯罪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死缓犯的处理、死缓犯变更处理的时间等争议问题。
死缓制度 变更处理 执行条件 减刑时间
赖早兴
湘潭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昆明
中文
370-377
2009-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