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死缓变更的司法适用与立法完善
死刑缓期执行,简称死缓,是我国独创的一项刑罚执行制度。死缓制度体现了”少杀、慎杀”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其目的在于限制死刑的适用。判处死缓的人的最终结局有三种:执行死刑、改为无期徒刑和改为有期徒刑,本文对死缓的三种变更在司法过程中应当如何把握以及在立法上如何完善进行了深入探究。
死缓制度 变更执行 司法适用 立法完善
王凯石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三处
国内会议
昆明
中文
443-449
2009-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