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死缓的适用与死刑司法限制

  死缓制度是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制度的简称。本文提出对死缓制度应予以合理的定位,准确把握死缓适用的条件,澄清死缓制度在适用中的种种误区,以更好地发挥死缓在死刑司法限制中的功能和作用。

死缓制度 适用条件 死刑司法限制 法律地位 立法完善

郭洁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

昆明

中文

459-466

2009-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