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与刑法基本原则的冲突及融合
刑事和解肇始于20世纪中叶的西方,属于恢复性司法的范畴。自我国提出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来,刑事和解作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方式,广为司法实务部门探索。在刑事和解的理论论证和实践操作层面,多有褒扬之声,但也不乏质疑。本文着力探讨了现有刑事和解的司法实践与刑法基本原则一定程度上存在的争议和冲突,以及是否能够在刑法基本原则的框架内进行刑事和解的制度设计。
刑事和解制度 刑法基本原则 融合机制 法律冲突
孔静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
国内会议
昆明
中文
563-571
2009-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