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刑事和解的实体法思考

  据不完全统计,如今刑事和解已经被包括上海、浙江、湖南、江苏、云南、吉林、广东、福建等地的省级或地方司法机关所采用。刑事和解之所以得到如此快速的发展,究其原因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有着紧密的联系。本文对刑事和解的概念进行了解析,分析了刑事和解的实体法价值和实体法规制。文中指出当代中国应该重视传统和惯例,重视法治的本土资源,在以“和为贵”理念为主导思想的大背景下,刑事和解制度的倡导与践行势必是我国刑事法治建设的必由道路之一。

刑事和解制度 实体法 和谐社会 法治建设

许勇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检察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

昆明

中文

640-647

2009-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