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我国刑事和解制度之我见
刑事和解制度,是指加害人与被害人的和解,犯罪行为发生后,被害人与加害人以认罪、赔偿、道歉等方式达成谅解,国家专门机关决定不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或者对其从轻处罚的一种案件处理方式,即被害人与加害人达成协议和谅解,促使国家机关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从轻处罚的制度。本文作者对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现行司法中的应用和现实适用条件以及体系构建进行了分析。
刑事和解制度 体系构建 司法模式 适用条件
高雁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研究室
国内会议
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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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7-812
2009-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