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试论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的和谐关系

  本文从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的价值独立、目标统一、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四层含义,论述了两者和谐关系的丰富内涵。

中国法律 民事诉讼法 民事实体法 和谐关系

谭兵 何石

海南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07年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年会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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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00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