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浅谈民事诉讼法与民法的关系

  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民法是实体法。民事诉讼法与民法的关系问题,是许多民事诉讼法学者关注的问题。一些学者之所以在民事诉讼法与民法的关系上认为二者之间是形式与内容、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其前提是将法律分为程序法与实体法。其实,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因为一个国家的法律中除了实体法和程序法,还有冲突法。在法律体系中,民事诉讼法与民法的关系同其他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不尽相同。<br>  本文还介绍了民事诉讼法与民法的交叉规定,分析了民事程序问题抑或民事实体问题,探讨了程序上的请求权抑或实体权利。

民事诉讼法 民法 法律关系 民事权益

王国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07年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年会

北京

中文

54-61

200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