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既判力视角下民事再审程序的重构

  笔者认为,既判力理论和民事再审制度从价值理念到具体内容上存在着矛盾,以既判力理论为背景,平衡作为传统民事诉讼法学三大基本理论之一的既判力理论与民事再审制度的冲突,实现民事再审制度的重构是探讨和研究中国民事再审制度的有效途径之一。

民事诉讼法 既判力理论 民事再审程序 制度重构

李祖军 彭晶

西南政法大学

国内会议

2007年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年会

北京

中文

431-444

200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