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司法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冲突与协调
在惩治腐败方面,我国有完整的实体法和程序法,但法律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规定存在一定的矛盾和冲突之处,本文探讨了如何协调解决,充分利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规定的机制有效惩治腐败犯罪,尤其是外逃贪官,是值得关注和探索的问题。
刑事司法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法律冲突 适用范围
苏敏华
复旦大学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233-237
2009-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刑事司法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法律冲突 适用范围
苏敏华
复旦大学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233-237
2009-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