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申报家庭财产等信息的制度设计
领导干部申报家庭财产等信息的主体及范围必须明确,同时干部申报的家庭财产等信息应当经安全处理后公示,便于群众查阅。领导干部申报的家庭财产等信息必须核查、常态化。拒不申报、申报不实的干部必须受到惩罚,并允许干部以辞职方式公开退出申报行列。
国家行政管理 领导干部 家庭财产 政治制度
汤啸天
上海政法学院发展规划处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390-394
2009-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国家行政管理 领导干部 家庭财产 政治制度
汤啸天
上海政法学院发展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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