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地位--关于共和国历史中“社会危机”的思考

  由于历史的原因,在中国占主导地位的是“五形态论”;但随着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不少学者对此提出质疑,倾向于用“三形态说”来解释现实。跨越“卡夫丁峡谷”的社会主义能“避免遭受资本主义制度所带来的一切极端不幸的灾难”,然而不具有从资本主义社会中脱胎出来的社会主义的大部分特征。在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文化大革命”中,由于把两种社会主义类型予以混淆,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激化,导致共和国历史上的社会危机。以计划经济体制为基础的社会体现出两个基本特征,表明了改革前的社会在本质上属于自然经济社会形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从“不发达”到“发达”的过程就是从自然经济社会形态向商品经济社会形态的转型。属于商品经济社会形态的社会主义不能回避资本。资本的文明作用在于克服人的自然局限性,但又使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颠倒地表现为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这就产生了“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和“资本拜物教”。为要充分发挥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就要以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社会关系构建的最终目标,以便“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

社会主义 历史地位 社会危机 意识形态

陈新汉

上海大学哲学系

国内会议

上海市社会科学界第七届学术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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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06

2009-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