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中的农民和集体利益关系研究——以武汉市为例
研究目的:以武汉为例,分析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和集体之间利益关系的建立和利益关系调整的依据.研究方法:实证研究.研究结果:集体和农民之间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关系,武汉市在土地征收过程中通过固定发放、调地分配和按比例三种模式分割征地补偿款.研究结论:建议武汉地区村提留20%用于本村公益性事业,其余可根据村民代表大会商定分配方案,既可全部平均分配,也可预留一部分用于发展本村集体经济.
土地征收 利益关系 农民 集体
陈莹 谭术魁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武汉430074
国内会议
合肥
中文
454-459
2008-1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